【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2月14日,再融资新规正式落地:2019年11月8日,证监会发布再融资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之后,于2020年2月14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式版再融资制度新规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改动不大,主要修订三个方面内容:包括:1)精简发行条件,拓宽创业板再融资服务覆盖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调整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规定。2)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3)适当延长批文有效期,方便上市公司选择发行窗口;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我们认为,新规降低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的实施门槛,通过给予上市公司更大的定价和发行灵活性,预计将显著增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造血能力;而当前处于新冠疫情期间,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能力预计将有助于对冲疫情的负面影响,缓解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流动性困境。
与征求意见稿不一致的,正式版再融资新规在“新老划断时点”和“明股实债”等二方面予以修订。1)比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再融资新规将新老划断时点由核准批文印发调整为发行完成时点;即对于此前已取得批文、尚未完成发行且批文仍在有效期内的,同样适用修改之后的新规则,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更新申请文件或办理会后事项后继续推进。2)比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再融资新规将“明股实债”行为监管的范围扩大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
再融资制度正式落地可能短期对于指数层面的影响偏中性,对券商的积极影响可能更大。1)征求意见稿在11月8日已经出台,此前市场普遍预期正式版再融资新规将在春节前后落地,新规正式出台时间未明显超出市场预期;2)正式版再融资制度新规具体条款与征求意见稿无太大差别,而新老划断时点的修订此前市场也已有讨论,可能来说,正式版再融资制度新规内容未有明显超出市场预期;3)再融资新规预计松绑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2020年再融资市场预计会迎来爆发,券商可能会明显受益;根据wind统计,2019年实施增发项目数仅236个,较2015-2016年再融资发行高峰期,再融资发行数量降幅超过6成,再融资发行萎缩明显。
根据我们此前报告中的测算,参与上市公司增发取得正收益概率还是相对较高的,尤其是在市场环境相对回暖、监管政策相对放松的背景下。以2015-2019年发行的增发项目为统计对象,可以看到,参与一级市场增发在1年后收益率为正的概率约60%,平均参与收益率36%;收益率和正收益概率还是较高的。
风险提示:政策不达预期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