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税三期的推行,税务稽查的力度也愈发严格。
如今就连大家注册公司时不太在意的营业范围,也变成了税务稽查的重点了。
各位大佬们填写营业范围一定不能再任性啦!
之前大家对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太重视,只是以为经营范围只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填写就没问题了,这种情况在工商局的看来的确是没毛病!
但是在税务局眼里可能就会漏洞百出,在如今严格的税务稽查力度下,这样的做法很容易产生极大的风险。
当税务局仔细查你的时候,很可能会产生与虚开发票、偷税漏税有关的大问题了。下面,小编来给各位仔细分析分析:
一、经营范围要体现行业特征
正是因为经营范围的写法没有规定标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写一个或多个都行,所以一直以来都被大家随意对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营范围一定要包括或者体现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征,如: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
国内、国际货运代理
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大家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里可以查到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再结合企业自身就行了。
二、经营范围的顺序不能随便写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如果排错顺序,那就会产生风险了。
比如说:某公司从事主营现代服务业,兼营批发零售,却误把批发零售放在第一个。要知道,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现代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适用的税率不同,可抵扣的也不同。
税务稽查在选案的时候,通常是在同行业内进行比对,本来是一家服务型的公司,现在要和一堆商贸型公司进行比对,比错了行业,可不是“税负异常”嘛!
特别注意:
如果企业设有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三 、
超出经营范围开发票有风险
众所周知开发票的首要要求是“与实际交易相符”。那么如果实际交易的情况和公司经营范围不吻合呢?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普遍,按照现在的规定,也不是不能开,但开的话就有风险。
因为现在要求用新系统开发票,必须选择相应的编码。所以在一次交易中,买方、卖方、交易品名、类型都体现的非常清楚、准确。
如果你公司登记的主营业务是商务服务,然后开了一大堆钢材、木材发票,你说能不引起税局注意吗?
四、
生产型、商贸型、服务型,影响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生产型年销售50万,商贸型年销售80万,服务型年销售500万。
如果你实际上是生产型公司,而且年销售超过50万,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商贸型或服务型,一直不转一般纳税人,你说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还有一种情况,真的是不小心填错了,生产型写成服务型的,业务做大了,客户都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你想去申请一般纳税人,人家税局就算准许了,你一个“服务型”公司,想要抵扣“生产设备”、“采购原料”的进项税额,是不是有点奇怪?
五、
经营范围与税收优惠
之前提到了,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开发票是有风险的,那么是不是经营范围写的多一点就好了?
不是!因为有的经营范围写进去之后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
比如说:个人将土地作价入股非房地产企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你的公司经营范围当时多写了个“房地产”,可能就享受不了这项优惠了。
当然,也有为了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地写上某些经营范围的,如前海企业,属于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有一点凯迪国际需提醒大家,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局一定会查的严一点,前海的要求是,以上述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70%以上的,才可以享受,不是写上相关经营范围就行的。
凯迪国际
给各位老板们提个醒:在创业之初,一定要如实填写经营范围,如果发现填报错误,或是企业要经营转型,应该第一时间到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再到税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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